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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9九游会新能源观察 | 新政出台,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持续驱动能源转型
2025.03.28 | 作者:蔡庆虹、王浩然、刘沭含 | 来源:新能源与新材料行业委
 
 

为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2020年6月12日,财政部出台《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暂行办法”),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能源清洁开发利用。随即,“双碳”政策出台,我国在能源转型领域持续发力。彭博新能源财经近期发布的《能源转型投资趋势》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能源转型投资达2.08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1%,其中中国大陆增长占全球增长的三分之二[1]。2020暂行办法已于2024年底到期,亟需延续政策以稳定市场预期。在此背景下,2025年3月3日,财政部发布《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管理办法”),旨在持续推进能源转型。本文拟对2025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进行梳理,结合对2020暂行办法的重点调整作出简评,并就所涉合规事项提出建议。

 

 
一、2025管理办法要点梳理

 

(一)资金支持范围和重点领域

 

根据2025管理办法的规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1)清洁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2)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3)清洁能源公共平台建设;(4)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示范;(5)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关于清洁能源发展的其他重要事项。2025管理办法与2020暂行办法就上述内容保持一致,表明我国在未来五年中,对清洁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连续且稳定的。但在2025管理办法中,对重点支持的领域作出了一定调整。2020暂行办法中重点支持领域包括“十三五”期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而2025管理办法则仅延续了对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的奖补。

 

(二)资金分配机制

 

在资金分配机制上,2025管理办法沿袭了2020暂行办法的机制。专项资金分配结合清洁能源相关工作性质、目标、投资成本以及能源综合利用水平等因素,可以采用竞争性分配、以奖代补和据实结算等方式。

 

(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的奖补机制

 

同2020暂行办法,2025管理办法对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项目的分配机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多增多补”的奖励原则,较上年开采利用量增加的,按照增幅给予梯级奖补,较上年开采利用量减少的,按照降幅扣减资金。对于取暖季的增量部分,按照“冬增多补”的原则给予奖励。在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奖补范围和核算机制上,2025管理办法作出如下调整:

 

1.明确只有符合天然气国家质量标准的非常规天然气开采量可以计入奖补范围,但采出后未实际利用以及用于上网发电且享受电价补贴的部分不得计入,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2.优化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量的计算。相较于2020暂行办法的规定,煤层气开采利用量的权重系数从1.2提升至1.5,鼓励更多投资和技术投入到该领域;此外,致密气开采利用量的奖补设置了权重系数,并以平缓退坡的方法调整,以更好适应不同时期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

 

3.在计算当年补助资金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合称“省”,下同)与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简称“中央企业”,下同)分别独立核算,有利于保证各省份或中央企业的奖补资金与其实际贡献相匹配。

 

(四)资金管理机制
 
较之2020暂行办法,2025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监督均进行了完善,明确各省与各中央企业分别负责本省和本中央企业的专项资金申报、分配和拨付、核实申报资料、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并对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项目的管理机制和专项资金的监督机制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
 
1.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项目管理机制
 
2025管理办法将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项目分为中央项目(中央企业100%控股的项目)和地方项目,并明确了申报、审核与上报、资金清算与拨付、预算制定等流程的时间节点及负责部门的职责。
 
2.专项资金监督机制
 
2025管理办法规定,财政部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组织有关监管局、省财政部门开展抽查,发现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的,严肃处理,并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取消申报资格等措施。此外,2025管理办法分别规定了专项资金使用部门、个人和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违规后果,强化了主体责任。

 

 

二、管理办法出台后续待关注要点

 

2025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清洁能源专项资金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但在具体落实和执行过程中,我们认为以下制度需要持续关注和完善:

 

1.政府部门的协调机制

 

财政部门与能源管理部门在2025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将承担重要的管理和监督职责。两部门在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项目的申报、拨付及监督以外的其他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内项目中的工作机制以及跨区域项目中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明确。此外,在涉及重大项目时,两部门还需与发改、科技、环保等部门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提升项目支持效果。

 

2.项目申报与审核制度

 

申报与审核制度是确保资金配置科学性和公平性的关键。相关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申报指南,降低申报成本。明确审核标准和流程,采取科学合理的审核方式,确保优质项目获得优先支持。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根据产业发展趋势、技术进步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适时调整申报和审核标准,保持政策的前瞻性。

 

3.资金使用与监督制度

 

强化监管制度建设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避免骗补、挪用的必要手段。有待进一步关注各省或中央企业制定绩效考核与问责机制、审计与第三方评估机制等详细的资金使用与监督制度。

 

4.信息公开制度

 

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是推动资金管理规范化的关键一环。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确保相关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和资金使用方向等信息的透明化。资金分配的过程和结果需要及时向社会公示,以便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进行监督。定期发布资助项目的绩效评估结果,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专项资金申报、使用的合规要点

 

根据2025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以及惯常项目管理的合规要求,从专项资金的申报到使用管理,相关项目实施主体应关注如下合规要点:
 
1.申报阶段的合规要点
 
(1)申报主体及项目的合规性及适格性
 
项目实施主体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或其他具备合法资质的主体,并具备良好资信。申报项目本身在立项、节能等项目用地、建设手续方面应合法合规,其技术内容、实施方案和预期成果应与政策方向、产业发展重点及专项资金支持领域保持一致。
 
(2)申报资料应真实准确
 
申报资料真实准确是项目审核通过的关键。建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制作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报表等申报材料或出具意见。
 
(3)申报周期管理
 
逾期申报可能导致失去申报资格,项目实施主体应根据各地主管部门发布的申报指引,及时制定申报时间表,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提交材料。
 
2.专项资金使用阶段的合规要点
 
(1)财务管理规范
 
项目实施主体需建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建议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明确的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建立严格的支付审批和报销制度;定期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财务审计。
 
(2)项目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主体需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避免出现因绩效未达标而被主管部门要求返还专项资金的情况。建议在项目申报阶段明确绩效目标,在项目实施阶段定期开展绩效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如果出现市场环境变化或政策调整,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申请调整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绩效最终达标。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进行项目验收,制作完善的绩效报告和成果证明材料。
 
综上,2025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我国清洁能源产业的财政支持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是我国能源转型战略的关键政策工具。然而,在政策落实过程中,仍有待于具体制度的建设与完善,进而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有效推动我国清洁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助力“双碳”目标的早日实现。我们也将继续关注,并跟进最新法规动态,适时对相关法律问题作出更新,以飨读者。

 

 

[1] See BloombergNEF: Energy Transition Investment Trends 2025, http://about.bnef.com/energy-transition-inves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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